「美國職棒季後賽 週週獎金大贈送」活動說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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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活動主辦單位 : |
新加坡商全球體育衛星電視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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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活動贊助單位 : |
運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|
| 活 動 期 間 : |
自2010年10月6日7時30分起 至 2010年11月6日3時止 |
| 抽 獎 日 期 : |
2010/10/11、2010/10/18、2010/10/25、2010/11/1、2010/11/8 |
| 獎 項 : |
以上日期各抽出10名現金新台幣5000元得主,送出獎金總計新台幣貳拾伍萬元整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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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抽獎資格: |
- 活動期間,凡於運動彩券投注站內投注新台幣500元(含)以上且包含美國職棒賽事之彩券一張者,即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。(本次活動限於實體通路投注,不包括會員通路。)
- 不限組合或玩法,或該筆投注是否可獲得彩金,均可參加抽獎。
- 抽獎以電腦隨機方式產生名單,且參加人可有多次抽獎機會並重覆中獎。
- 主辦及贊助單位員工、運動彩券經銷商及其代理人均不得參加抽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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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參加方式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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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領獎程序: |
- 由主辦單位以電子郵件或傳真、郵寄等方式,將領獎表格交付中獎人。
- 中獎者需以貼有:1.完整印有該組彩券號碼的「彩券正本」或「兌獎明細表正本」;2.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親筆簽名的領獎表格,並將之「傳真並寄回」至主辦單位(地址:(106)台北市光復南路102號7樓;傳真:02-8161-9090「美國職棒季後賽 週週獎金大贈送」收)。
- 若「兌獎明細表」為重列印者,則不予接受。
- 取得領獎表格後,將先行核對以下內容,確認無誤後,中獎人始得領取獎項:
1.中獎彩券號碼及內容符合資料庫紀錄與抽獎資格
2.中獎人是否已年滿20歲
- 中獎人需自行索取並妥善保管彩券或兌獎明細表正本,領獎時若無法提出彩券或兌獎明細表正本,則視為失去中獎資格。
- 中獎人若因聯絡方式錯誤、不實,致因郵遞退件或無法通知者,視同放棄中獎資格。
- 中獎人若於活動結束後一個月內仍未完成領獎程序,則視同放棄,且不另抽選遞補中獎人。
- 若因非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,以致中獎人無法領取獎項,主辦單位將不另補發。
- 中獎人扣繳憑單由主辦單位開立,並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辦理手續及繳交稅額後始得領取獎項。
- 抽獎獎項一律以扣除所應繳交稅款及轉帳手續費後,匯款至中獎人個人帳戶為原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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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其它: |
- 獎項不得要求轉讓他人。
- 贊助單位保留更換等值贈品以及變更活動內容或終止活動的權利。
- 如有任何變更內容或其他事項將公佈於運動彩券官方網站(www.i-win.com.tw),恕不另行個別通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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